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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机动车违反限行罚款100元 监控每4小时拍一次

时间:2016-12-19 09:38:56 作者:北京本地宝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红色预警指令的通知

北京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机动车违反限行罚款100元  监控每4小时拍一次

  各区教委、直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

  根据监测预报,2016年12月16日至12月21日,华北地区天气形势趋于稳定,将出现区域性空气重污染,我市受此影响,天气静稳,冷空气减弱,湿度增大,温度回升,逆温增强,预计将出现持续重污染过程,其中18、19日污染浓度将达到过程峰值。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预警分级规定,将达到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启动级别。为保护公众健康,减缓大气污染程度,经市政府批准,12月16日20时,全市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预计21日夜间起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

  请各区教委、各单位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及本区分预案,从严执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停课。中学(含初、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弹性教学方式,由区教委、学校根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状况灵活掌握。可采取三种弹性模式:一是学校不停文化课,缩短学生在校时间;二是学校实施半日制上课的模式;三是学校实施停课,可利用与邻近的周六或周日进行调休安排。

  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应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对家中无照看条件,需送到学校、园所的学生,学校、园所要妥善安排好到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确保有人监管。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充分利用北京数字学校网络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在空气重污染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报区教委同意后实施。

  高等院校要严格落实红色预警指令的有关措施要求,指导学生安排好在校的学习和生活,减少户外活动,停止户外体育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

  各区教委接到指令后半小时内汇报预警指令接收情况,请尽快部署应对工作并按照要求报告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1、12月15日16时前报告红色预警应对部署情况;

  2、12月16日至21日,每日14时前反馈当日应对工作开展情况,19日至21日必须填写“全市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含民办)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学生在家、到校情况统计表”(单独下发);

  3、预警解除后24小时内报告工作总结。

  并请各区教委组成督察组对预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反馈途径:

  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和石景山区教委将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落实情况反馈至市教委基教一处王昱人(66074595,13901146086,13901146086@139.com)。

  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及燕山地区将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落实情况反馈至市教委基教二处尤立文(51994914,15611025567,ylw@bjedu.gov.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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