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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交通违法罚款可跨省异地缴纳 今年1月起开始实行

时间:2017-02-17 23:19:38 作者:华东在线

  原题:交通违法罚款可跨省异地缴纳 江西今年1月起开始实行——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2月16日,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自今年1月起,为方便驾驶人就近缴纳异地道路交通违法罚款,江西已经开始实行交通违法罚款异地代收。

  据了解,从2016年12月1日起,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

  适用的交通违法情况

  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交通违法被交通警察现场处以罚款处罚的,被处罚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简称“缴款人”)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选择的代理银行在全国任意地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缴款人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江西省哪些银行代收罚款?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

  车主该如何缴纳罚款?

  缴款人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到代理银行营业网点缴款,代理银行营业网点通过代理银行总行访问全国省际交通违法处罚和缴款信息交换平台,查询并核对交通违法信息,经缴款人确认后收取罚款,并出具缴款回单。

  缴款人通过代理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缴款的,由缴款人自行使用计算机、手机、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等登录缴款界面,录入《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编号,确认无误后缴款。

  缴纳罚款时出错了怎么办?

  当事人若遇到银行通过业务系统查询不到交通违法信息或当事人缴款后处罚地的交管系统中仍显示“违法未处理”状态时,“当事人及时向处罚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询,以免影响车辆使用”。出现该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处罚地公安交管部门未将当事人的违法记录传至“信息交换平台”或未更新违法状态,遇有行政处罚被撤销、变更或者缴款人因疏忽出现多缴款、重复缴款、错误缴款等情形,需要按规定办理退付的,可向处罚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处罚地非税收入退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记者李巧)

  (原题:交通违法罚款可跨省异地缴纳 江西今年1月起开始实行——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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