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闻 | 高铁火车 | 航班动态 | 公交新闻 | 公路客运 | 竞价摇号 | 驾照学车 | 车管新闻 | 生活资讯 | 深圳免费 | 手机版
首页 >> 车管资讯 >> 正文

深圳共享单车停用令7月1日起生效 一年违法3次停用半年

时间:2017-07-03 10:27:55 作者:深圳本地宝

  7月1日起,深圳交警联合在深共享单车发布的“停用令”正式开始生效,“停用令”明确规定,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1次的停用一周,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2次的停用一个月,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

深圳共享单车停用令7月1日起生效 一年违法3次停用半年

  “停用令”过渡期结束

  “停用令”从6月1日开始,已经过渡了一个月。过渡期内,企业对相关用户仅作警告提醒,全市共享单车企业共发出1.5万余宗停用提醒。因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人不一定是共享单车用户,所以,收到提醒的市民一部分是产生非机动车违法时已经是共享单车用户,另一部分是在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发生后,在停用过渡期内注册的共享单车用户。

  “停用令”7月1日起正式生效

  也就是说,7月1日起被交警部门查处的非机动车违法,将会在一定工作日内共享给共享单车企业,共享单车企业在收到数据后则须严格按照规定,在一定工作日内落实相关停用措施。深圳交警会定期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接受市民通过电话、微博、微信等方式的举报,对未按声明规定执行停用措施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将向社会曝光,并抄报政府相关部门。

注:本站部分文章收集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修改、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