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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车辆违法超过45天未处理 会被交警停驶该机动车

时间:2017-08-08 10:29:24 作者:深圳新闻网

原标题:仅限45天!深圳车辆违法未处理 会被交警停驶该机动车

深圳新闻网讯 出现交通违法要及时处理,不然要被交警停驶该机动车。近日,深圳市交警局抓获了多辆交通违法超过45天未处理的车辆,深圳交警提醒市民,出现交通违法一定要及时处理,防止出现"被停驶"的情况。

7月27日上午10时许,福田情报分中心根据大数据研判分析,发现一辆14次违法未处理浙K牌汽车在滨江东区停车场,交警铁骑快速到场查扣该车。

27日16时许,深圳交警在龙大高速朗田收费站执勤时,通过大数据监测,成功拦截一重点隐患车辆,查获一辆8次违法未处理的小车。

据司机王某交代,他在本月23日因多次违法未处理已经被深圳交警查扣了证件,今天因工厂赶工,抱着侥幸心理的他在未处理完违法的情况下再次开车上路,不料又被交警查获。民警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扣留机动车。

根据交通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及时了解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记录等情况,并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接受处理。超过四十五日未处理完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送移动电话信息,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停驶该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处理完毕为止。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及时了解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记录等情况,并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接受处理。超过四十五日未处理完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送移动电话信息,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停驶该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处理完毕为止。"深圳市交警局交警张艺表示,通知停驶后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员予以处罚,并可以扣留机动车,待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予以发还。

若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处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确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接受处理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返还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或者机动车。

"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接受处理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返还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或者机动车。"他说,广大驾驶人可以注册车主星级用户,交通违法可在24小时内推送,防止出现"被停驶"。此外,还可享受身份认证,路况信息,业务办理,缴费缴款,信用体系等交警互联网服务,手机办理各项交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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