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闻 | 高铁火车 | 航班动态 | 公交新闻 | 公路客运 | 竞价摇号 | 驾照学车 | 车管新闻 | 生活资讯 | 深圳免费 | 手机版
首页 >> 车管资讯 >> 正文

深圳非机动车拟实行12分管理制 从快递和外卖小哥开始

时间:2019-12-24 11:49:33 作者:深圳本地宝

为了落实对快递、外卖等行业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深圳交警创新性地开展信息化管理,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制度,融合记分机制设计“交通安全信息卡”,相关企业也与深圳交警签订安全公约。

  为了落实对快递、外卖等行业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深圳交警创新性地开展信息化管理,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制度,融合记分机制设计“交通安全信息卡”,相关企业也与深圳交警签订安全公约。

  重点:

  1、创新开展信息化管理机制,生成“交通安全信息卡”

  2、建立行业志愿者队伍,加强警企共管共治

  3、建立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实施记分管理

  4、建立从业禁止监督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停驶情况

  5、建立民生企业交通安全评价机制,企业与征信挂钩

  创新开展信息化管理机制

  深圳交警将通过三大管理平台(交警星级用户、信息化备案小程序、预约劝导程序)建设,支撑民生行业电动自行车实现人、车、行为、公司安全管理的精准管控。

  同时,参照现行机动车驾驶证管理模式,在信息化管理平台对人员及绑定车辆,自动生成“交通安全信息卡”,最终将交通安全信息卡结合违法处理、违法记分、违法学习、违法停驶,实现精准管控,行成闭环管理效果。

  建立行业志愿者队伍

  深圳交警联合各快递、外卖企业,建立行业志愿者管理服务团队,加强警企共管、共治,发挥警企联盟作用。

  市级:各企业负责我市的安全管理团队要加入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在本企业成立志愿者组织架构,履行交通文明志愿者组织的管理义务。

  区级:鼓励各企业骑手加入各辖区志愿者管理分队,根据企业统一安排与辖区交警大队进行密切对接,参加辖区志愿者活动,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深圳交警将在全市设置66个重点劝导路口,推动各企业组织骑手开展“三上路”,交通安全文明志愿者劝导行动,志愿者通过劝导预约小程序落实“三签到”。

  深圳非机动车拟实行12分管理制 从快递和外卖小哥开始

  深圳非机动车拟实行12分管理制 从快递和外卖小哥开始

  建立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

  2020年1月1日起, 非机动车骑行者如果存在交通违法 ,也会像机动车驾驶人一样被记分管理 !建立入职学习、累积记分、从业禁止、守法奖励及学习消分,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

  推动各民生企业做好骑手入职前完成交警星级用户学习及参与志愿者劝导活动,确保骑手入职前参与路面违法劝导、完成交通安全学习。

  从民生行业车辆全部实施备案(登记)完毕之日起,对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对以下行为实施记分, 记分情况在“交通安全信息卡”累计记录 。

  每季度12分,季度末清零,具体交通违法行为记分规则如下

  记分规则:

  每次记3分:走机动车道、逆行、冲禁令、超载或载人、未戴安全头盔的;

  每次记6分:冲红灯、饮酒驾驶的;

  每次记9分:污损挪用变造备案标识(号牌)、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每次记12分:存在暴力抗法、事故逃逸、醉酒驾驶、驾驶未备案(登记)的电动力二轮车的。

  记分处罚:

  对于累计违法记分达到一定数量的,深圳交警将督促企业于次日起,在派单平台对违法骑手禁止派单。

  累计违法记3分的,禁止派单3天;累计违法记6分的,禁止派单7天;累计违法记9分的,禁止派单15天;一季度内累计违法记12分的将被纳入黑名单;民生行业禁止入职。

  守法奖励:

   1、对于一个季度内没有记分记录的骑手:在下季度可以申请减免1次记4分以下(含4分)的停驶处理。

  2、 对于一年内没有记分记录的骑手:年终深圳交警和行业组织?行集中评价集中表彰先进,公开警示后进。

  学习消分:

  1、星级用户线上学习

  一季度内,参与违法学习三次后,可消除违法分值1分,一季度通过违法学习消除分值最高不超过2分。

  2、自愿参与志愿者劝导活动

  自愿参与志愿者劝导活动也可消除违法记分,一季度内,参与志愿者劝导活动可消除违法分值1分,一季度通过志愿者劝导活动消除分值最高不超过2分。

  建立从业禁止监督管理制度

  深圳交警将根据每日骑手违法情况,,督促各企业于次日按照安全公约在所有纳管配送平台,对违法骑手停驶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深圳交警将通过路面整治,及站点抽查对停驶情况进行检查。

  如在整治、抽查、事故处理中发现企业违约录用停驶人员的,对违法骑手进行处罚,并对未停驶的骑手纳入黑名单在全平台、全时段进行管控;对骑手车辆信息化标识进行收缴,车辆按相应规定实施查扣;对企业进行处罚,企业一年内不得申请新增备案;对企业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布,并责令涉事企业限期整改。

  

注:本站部分文章收集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修改、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