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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货运防疫最新政策(2022年4月)

时间:2022-04-06 14:30:38 作者:苏州本地宝

  来(返)张家港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一、自4月4日上午8时起,确有进出我市货运需求的企业,需报所在区镇、街道防疫指挥部,获得疫情期间进出我市准许。

  二、获得准许的企业及其授权的承运驾驶员应提前通过“港城防疫”“货车申报系统”申领“货物运输通行码”。货运车辆凭“货物运输通行码”,经高速或市际交通防控查验后来(返)张家港。

  三、未取得“货物运输通行码”的外地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我市;未取得“货物运输通行码”的本地车辆,司乘人员进港后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来(返)张家港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健康码绿码,进入张家港后请配合做好交通防控查验。

  五、来(返)张家港货运车辆不得搭乘与本次运输任务无关人员

  六、企业及来(返)张家港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未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未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取消申领“港城防疫”平台“货物运输通行码”资格。

  可通过“今日张家港”APP首页“来港申报查报登记”平台和“张家港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的“港城防疫”模块进行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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