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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铁集团2017年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办法全文在线一览

时间:2016-11-17 19:29:24 作者:佛山本地宝

【导语】:为方便2017年春运外来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工”)团体订购车票,广铁集团特制定2017年春运外来工团体票组织办法,详情请参考本文。

  为了进一步方便2017年春运外来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工”)团体订购车票,广铁集团公司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理念,不断优化外来工团体订票程序和模式,特制定2017年春运外来工团体票组织办法。

  一、组织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便利、快速的组织原则。

  二、适用范围

  春运外来工团体票原则上适用于用工规模(经地方劳动或社保部门确认企业流动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的企业和5名及以上务工人员自行组织的团体(以下简称自组团),申报相同乘车日期、发站、到站车票每批次不少于5张(节后车票须在申报节前车票后方可办理)。

  三、办理方式

  采取现场受理方式为企业和自组团办理企业登记、信息变更、资格审核、自组团身份信息提交、用户激活、取票等手续;采取网上交互方式公布订票相关信息、公示订票情况,由企业和自组团经办人在网上进行订票计划申报、确认受理计划、录入和核验乘车人身份信息等;采取由订票系统集中受理方式进行计划安排、计划兑现等。

  四、有关规定

  1.企业和自组团预订的外来工团体票仅限于本单位外来工和自组团乘车人使用。订票时,企业和自组团预订团体票必须正确、完整地提交乘车人员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件类型、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要求为二代居民身份证),确保准确无误,并经国家身份认证权威部门进行身份核验为有效。持团体票旅客进站乘车时,各车站要做好查验,票证人相符,方可放行。

  2.办理人员规定:订票企业应指派本单位正式员工负责办理团体票工作,办理过程中经办人必须与企业登记信息保持一致,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办理,同一经办人不得代理法人代表不同的多家企业办理订票业务。办理自组团车票预订的经办人应为自组团的乘车人之一。

  3.预订团体票乘车站:企业和自组团可预订广东地区广州、广州东、佛山、东莞东、东莞、汕头、深圳、深圳西、深圳东站节前始发加开列车硬座车票和广州南、深圳北站始发部分高铁二等座车票以及湖南地区与其它地区部分节后始发加开列车硬座返程车票(含部分长沙南、怀化南站至广州南、深圳北站高铁二等座,具体返程车票的始发站以申报阶段网站公布为准,到站原则上为列车终到站)。

  4.预订团体票乘车日期:可预订节前去程车票的乘车日期为2017年1月13日—26日(农历年十六—年二十九),节后返程车票的乘车日期为2017年1月31日—2月14日(农历正月初四—正月十八)。

  5.网址为eticket.gzrailway.com.cn的网站为广铁集团公司唯一指定办理外来工团体订票业务的网站,除广铁集团公司公布的外来工团体票订票网站、业务办理点外,其他网站、火车票代售点、旅行社等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中介办理春运外来工团体票。办理期间(2016年11月16日—企业取票截止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广铁集团公司客户服务热线12306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组织流程与时间安排:

  第一步信息发布(时间安排自2016年11月16日起)

  铁路部门自2016年11月16日起开通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网站(网址:eticket.gzrailway.com.cn),陆续发布往年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企业(自组团)资料、2017年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办法及相关业务通知等信息,供广大企业(自组团)上网查询。通过审核后的订票企业(自组团)须凭用户号、企业代码和自行设置的密码登录网站查询最新公告和办理订票相关业务。

  需要订票的企业必须在网站下载打印铁路部门制定的《订取企业外来工团体票协议》(以下简称《订票协议》)和《订票企业信息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自组团须下载打印《自组团乘车人身份证信息表》(以下简称《自组团信息表》)和《订购务工自组团体票协议》(以下简称《自组团协议》),按要求认真阅读、填写,经企业法人代表和自组团经办人签字(企业要加盖单位公章),以备使用。2005-2016年春运订过票的企业(以下简称老企业)必须认真核对网站公布的本企业原登记信息,如部分信息发生改变,应在申报表相应项的备注栏注明“已改变”。2016年春运订过票的自组团(以下简称老自组团),经办人未发生变更时使用原登记信息办理订票业务,经办人调整时按新自组团办理。

  第二步:企业(自组团)登记、信息变更、资格审核、用户激活(时间安排为2016年11月21日—24日共4天)

  铁路部门于2016年11月21日—24日在各业务办理点(其中汕头点的时间安排为11月21-23日三天)为订票企业(自组团)集中办理新企业(自组团)登记、老企业(自组团)信息变更、自组团身份信息提交、资格审核、用户激活等一条龙业务,各点分别设立业务受理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用户激活窗口(以下简称“激活窗”)等办理相关业务。各业务办理点地址、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广州点(广州火车站西侧综合楼二楼)

  电话:020—61350205

  广州北点(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北站站前路1号)

  电话: 020—61356850

  佛山点(佛山火车站) 电话: 0757—82838220

  东莞东点(东莞东火车站) 电话: 0769—86291030

  惠州点(惠州火车站) 电话: 0752—5823070

  汕头点(汕头火车站) 电话: 0754—86338814

  深圳点(深圳火车站长途票厅)电话: 0755—82322662

  中山点(中山火车站) 电话:13138654308

  (注:以上业务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企业取票截止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005-2016年春运均未登记过的新企业(自组团)可按就近的原则选择某一业务办理点办理相关业务,老企业(自组团)必须按网站指定的时间到原业务办理点办理相关业务。新、老企业的经办人办理业务时必须携带《订票协议》(一式二份)、《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当地劳动部门认可的用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当地劳动部门认可的用工证明时,可提供企业社保清单(须加盖社保管理机构公章)或近半年来其中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作为确定其用工规模的依据,上述用工规模证明资料简称《用工证明》。新、老自组团的经办人办理业务时必须携带《自组团信息表》(一式二份)、经办人和所有乘车人员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新企业登记、老企业信息变更

  企业经办人在受理窗递交《订票协议》(一式二份)、《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用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其中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用工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受理窗工作人员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给经办人。新企业需经过系统验证后确系新企业方可登记,如系老企业不能重复登记。对用工规模少于30人的企业不予以登记或进行信息变更。

  (1)新企业登记

  受理窗工作人员将《申报表》上的企业信息输入系统(用户登录密码由经办人通过小键盘自行输入设定),经办人通过对外显示屏确认无误后,在《申报表》“确认签名”栏签名完成登记,工作人员将系统分配的用户号填入《申报表》“用户号”栏,并在“信息录入人员”栏加盖名章,签署“录入日期”。上述工作完成后,受理窗工作人员将企业全部材料移交后台资格审核人员。

  (2)老企业信息变更

  老企业的部分信息发生改变或密码遗失时,由受理窗工作人员在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经办人通过对外显示屏确认无误后,在《申报表》“确认签名”栏签名完成信息变更,工作人员在《申报表》“信息变更人员”栏加盖名章,并签署“变更日期”。信息变更前必须验证原用户密码(用户密码由企业经办人通过小键盘自行输入,密码遗失时必须予以重置);对于信息未发生任何改变(包括密码未遗失)的老企业,经办人直接在《申报表》“确认签名”栏签名。上述工作完成后,受理窗工作人员将企业全部材料移交后台资格审核人员。

  2. 新、老自组团提交身份信息

  新、老自组团经办人在受理窗递交《自组团信息表》(一式两份)、经办人和所有乘车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经办人和乘车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经受理窗工作人员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给经办人。新自组团需经过系统验证确是新自组团方可登记,如是老自组团不能重复登记。

  经办人提交的乘车人员身份信息必须为未通过其他企业或自组团参与广铁集团公司2017年春运外来工团体订票业务,否则无法办理自组团订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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