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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交通违章罚多少钱?深圳交通违章罚款标准

时间:2015-12-18 11:04:22 作者:网络投稿
 第十三条机动车于下列地点或者情况下使用远光灯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

  (二)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汇时;

  (三)桥梁、隧道以及高架道路;

  (四)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

  第十四条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粘贴防爆膜、遮阳膜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和安全检查的,责令改正,处三百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有以下违法行为的罚500元

  第十五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

  (二)跨越、骑轧道路中心黄色实线行驶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四)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

  第十六条在道路上或者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车辆位置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自行协商处理或者等候处理。未按前款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五百元罚款。

  第十七条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一千元罚款;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遇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路段,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按照前两款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干道、高速公路行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

  (二)在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

  有以下罚款行为的罚款1000元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罚款:

  (一)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二)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或者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第二十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违反规定上下车的乘车人处一百元罚款。

  营运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对车辆所属经营单位处一万元罚款。

  第二十一条有乘客站立的城市公交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对车辆所属经营单位处一万元罚款。但进入设有公交专用车道的高速公路行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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