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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宅停车费能否恢复政府指导价?小区专用停车场能否共享?

时间:2017-08-02 10:09:44 作者:广州本地宝
 3.逾千个停车场已参与共享停车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州市至少有12个共享停车平台(如“共享停车”“互助停车”“掌停宝”“有位停车”等),全市有1000多个停车场参与到共享停车网络。——周光武

  4.道路免费停车带来新问题

  目前,广州对特定时段、特定路段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实行免费停放,缓解了停车难问题,众多陈述人对此予以肯定。但此举也滋生了乱停放、超时停放、霸占泊位等问题。

  目前实施免费停放后反而导致供求关系更紧张,对道路的消防及治安要求较高,影响道路的畅通和安全,管理难度也加大。

  ——Airparking共享停车CEO冯志东

  观点

  住宅区停车费谁来定?

  ●建议恢复政府指导价

  广州市交委停车场管理处副处长周光武认为,目前住宅停车体现出来的垄断性、稀缺性、民生性等特征,符合《价格法》规定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条件。恢复住宅停车场政府指导价,具备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他建议恢复政府指导价,施以适当价格管制平抑社区矛盾,同时给予车位产权人、经营者一定的合理利润空间,确保停车服务水平不下降。

  ●可制定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

  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潘国璠认为,广州目前大部分住宅小区车位都已卖给业户,“个人购买的停车泊位,难道让政府来决定出租的价格?如果这样,那么商铺、住房的出租是否也由政府定价?这显然是不合情、不合理、更是不合法的。”

  潘国璠认为,国家从来都没有将小汽车列为居民生活必需品,应将停车位作为商品属性。他建议,政府可按照市场分配原则,制定相应的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如价格公示、明码标价等),合理引导停车场经营者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住宅区专用停车场要不要共享?

  ●鼓励开放共享但非强制

  昨日,20名陈述人多数认同开放住宅区停车场,实现资源共享。周光武表示,法规立法的思路应是规定一个鼓励性条款,即鼓励开放共享,而非强制开放共享。

  摩尔城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肖劲导在技术层面提出建议,由城市管理服务相关部门将各个对外开放的专用停车场进行统一数据管理,建立专门的共享停车APP平台,实时向社会反馈各停车场车位资源信息,引导有需求的市民前往停车,同时将平台对接征信系统。

  ●鼓励单位停车场在特定时段开放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经理邓胜南认为,目前共享的时机还不成熟,除安全问题外,住宅区的停车场如果开放,原则需要业主委员会的同意,而广州住宅小区中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数量较少。

  “开放其实解决不了多少停车难的实际问题。”潘国璠称,广州停车难问题的解决有待于政府修建更多的公共停车场,鼓励政府有关单位的专用停车场在特定时段对外开放,鼓励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建设。

  城市道路泊位怎么管?

  ●采取免费、收费、罚款模式智能管理

  “不能因为特定时段、特定路段就免费,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占道停车即支付道路占用费。”远东快速公交规划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杜熠鹏说,道路泊位作为临时停放使用,应采取差别化收费。同时,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管理,包括电子化计时、缴费、数据采集等。

  肖劲导建议,为所有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安装智能监控系统,采取免费、收费、罚款等3种方式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智能管理。比如停放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实行免费停;超过两小时阶梯计价收费;超出特定时段的,按乱停乱放处理,予以扣分、罚款。

  ●采取预缴费的方式收取停车费

  周光武建议,可参照深圳等地经验,路内停车费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收取,并可以采取预缴费的方式收取,避免现金支付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和收支不透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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