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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明确城乡医保并轨时间表 安徽医保查询个人账户网址

时间:2016-11-09 21:15:52 作者:转载

  2016安徽明确城乡医保并轨时间表 安徽医保查询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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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开幕,会上听取了《关于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了解到,未来,安徽省医改将在分级诊疗、整合城乡医保、扩大优质医疗资源等方面“发力”。备受关注的城乡医保整合或于年底前出台实施方案。

  安徽省医改走在全国前列

  2015年初,安徼省被确定为国家首批综合医改试点省,全面启动100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以“同步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实施药品带量采购为主要措施,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突破口,破除“以药补医”等。目前,安徽省医改已走在全国前列。

  今年1~7月全省医疗机构中标价与国家药品零售指导价相比,节约费用46.3亿元;带量采购节约费用约18.6亿元;开展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节约费用2.9亿元;15批次乙类大型设备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30%以上。

  今年上半年患者门急诊、住院次均费用增速分别下降2.1和3.4个百分点,次均药品费用同比分别降低2.1元、229.7元,“医共体”40个县的农民个人就医费用减少2.36亿元。公立医院门急诊人次、出院人次、住院手术人次同比增速下降,大医院中小手术同比下降3.9%,疑难大手术占比上升至54.7%。公立医院总收入增长10.7%,同比回落5.1个百分点,医疗收入增长8.5%,进一步回落。药占比33,5%,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26.1元,均为全国4个综合试点省最低。

  医改让安徽人就医更规范有保障

  安徽医改近2年,给患者带来了哪些就医改变呢?总结起来,主要表现在就医方便、医疗规范、就医保障等方面。

  ◎报告中提到,我省建立全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覆盖16市113家公立医院,其中,47家医院开展了“专家门诊分时段预约诊疗”,预约时间精确到半小时。平台上线以来,网上预约月均增长超过15%,城市三级医院40%的专家门诊号源,供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预约转诊服务,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开展“先住院后付费”试点、远程医疗、移动支付,开设“一卡通”,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挂号、就诊、取药、查看检查检验结果越来越方便。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医疗费用即时结报,参保居民手持身份证即可就诊,皖籍农民工在打工地的省份就医也能实现即时结报。

  ◎在全国率先提出53种疾病不输液“负面清单”,15种剖宫产手术“正面清单”,各级医院门诊输液率明显下降,全省助产机构剖宫产率从实施前的45%下降至38%。

  ◎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全省成立了28个临床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统一制定171个单病种临床路径规范。上半年,实施临床路径出院患者人均辅助用药费用下降58.19%,抗菌药物使用率下降2.69%,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下降3.14%。

  ◎实现全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趋于完善的医疗救助体系“三个全覆盖”,城乡基本医保人均筹资540元,其中财政补助420元;新农合覆盖人口5121万人,约占全省人口74%,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63.7%,比居民医保髙5个点,比中部地区高4个点。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住院“按病种付费”,按病种付费结算病例数占出院病例数总数例达到36%,属全国最多。

  安徽将全面推进药品耗材 集中采购、着力于“治药”控费

  虽然安徽医改成果喜人,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有待解决。今后,安徽还将进一步加大医改力度。

  报告中提到,下一步,安徽将围绕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推动各地积极落实公立医院各项财政补助政策,积极化解公立医院债务,着力补齐医疗卫生服务短板。围绕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做实做强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扩大合作范围,创新合作模式,提升合作内涵,增强转诊动力,畅通转诊通道,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着力推进分级诊疗,提高卫生与健康服务水平。

  在备受关注的整合城乡医保制度方面,报告也给出了一个初步“计划表”:年底前出台实施方案,推进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积极稳妥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试点,大力实施健康扶贫,着力构建医保新体制,筑牢医疗保障网底。另外,围绕“两票制”和规范带量采购的全面实施,安徽将全面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着力推进 “治药”控费,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安徽省直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登记申报

  审批依据:《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皖政[1999]27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合肥市政府令113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关于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2005]36号) 申报条件:驻肥中央和省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省直医疗保险,与合肥市同一政策,分块运作;已参加合肥市养老保险的中央和省属企业,纳入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

  材料目录:

  1、单位成立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填报《合肥地区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表》,《合肥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情况表》一式二份;

  3、基础数据采集信息及打印的纸质花名册;

  4、上年度决算(会计)报表中的“支出明细表”,上一年度12月份以及申报时期的工资发放表等复印件。

  办理程序:

  1、每月10日前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省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申报登记手续;

  2、省医保中心对新参保单位申报材料及缴费基数进行审核后,通知单位领取审核后的申请表;

  3、单位持审核后的申请表到省政务中心地税服务窗口办理税务代码手续(每月20日前);

  4、省地税将税务代码告知中心后,中心将单位参保信息录入数据库。

  5、单位于次月10日前到省医保中心领取缴费核定通知单,并到省地税直属分局申报缴费;

  6、单位于次月20日后持参保人员照片(二寸一张)到省医保中心领取医疗保险证、个人账户卡。参保人员从单位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即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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