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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人才住房管理办法施行 港籍紧缺人才可优先配租 附申请条件

时间:2016-12-05 11:42:16 作者:深圳新闻网

原标题:

港籍人才紧缺人才可享优先配租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今起实施

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前海人才住房分为深港合作住房、产业扶持住房和公共服务住房三类。在同等条件下,住房应当优先配租给港籍人才、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该办法自今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记者获悉,《办法》从筹集与建设、申请及配租、管理及退出对前海人才住房的相关管理进行规范。在申请及配租人才住房方面,《办法》指出,前海管理局根据前海的经济发展、产业导向、人才政策和房源情况等因素制定配租方案,配租方案、房源信息、配租政策等信息应当在前海官方网站和全市公共住房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在公布后组织实施。

至于租金标准,《办法》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前海管理局应当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指导租金标准,综合考虑筹建成本、配套设施、房屋折旧等因素,确定人才住房的租金标准。租金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深圳市相关规定,并在前海官方网站公布后实施。

《办法》显示,前海人才住房分为深港合作住房、产业扶持住房和公共服务住房三类。各类人才住房申请单位的分类标准和申报资格,由配租方案予以确定。据悉,前海人才住房的配租申请主体原则上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所在单位统筹本单位入住需求后,向受托单位提交申请,并对本单位员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符合我市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安居条件的,可以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统筹安排,也可以自愿选择前海人才住房,但不得重复享受。《办法》强调,在同等条件下,住房应当优先配租给港籍人才、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记者还从《办法》了解到,前海人才住房首次租赁期限不超过两年,期满后可以申请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两年。续租期满后,承租单位继续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可以根据该年度人才住房的申请条件和程序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办法》规定,前海人才住房的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在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全职工作;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过购房补贴;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或者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含军队用房)。

●在同等条件下,住房优先配租给港籍人才、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记者李文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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