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闻 | 高铁火车 | 航班动态 | 公交新闻 | 公路客运 | 竞价摇号 | 驾照学车 | 车管新闻 | 生活资讯 | 深圳免费 | 手机版
首页 >> 生活服务 >> 正文

深圳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休息新规定 怀孕7个月以上每天可休息1小时

时间:2017-02-07 00:18:39 作者:深圳本地宝
  3、企业应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深圳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休息新规定 怀孕7个月以上每天可休息1小时

  《办法》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 1 周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对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深圳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休息新规定 怀孕7个月以上每天可休息1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 1 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天增加 1 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配备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4、更年期女职工企业减轻其劳动量

深圳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休息新规定 怀孕7个月以上每天可休息1小时

  《办法》还规定,女职工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更年期综合征,且不适应原劳动岗位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适当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协商安排其他合适的岗位。

  用人单位可以每 1 至 2 年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检查,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

  5、用人单位应及时处理性骚扰

深圳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休息新规定 怀孕7个月以上每天可休息1小时

  《办法》还对职场"性骚扰"作出规定:女职工在劳动场所受到性骚扰,向用人单位反映或者投诉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依法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

上一页  [1] [2] 

注:本站部分文章收集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修改、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