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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7将安排1万名积分入户指标 这三个条件你符合吗?

时间:2017-07-17 08:36:04 作者:深圳新闻网

从7月17日起,深圳正式实施《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入户办法》),除了能够为长期在深未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户籍人口开辟一条入户渠道外,这也是深圳真正意义上的首个积分入户办法。

由公安部门直接组织实施

根据此前发布的《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户籍迁入将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此次实施的《入户办法》便是居住社保迁户的具体执行办法,是一项单纯的入户政策。

“原积分制入户政策既适用人才,也承担消化存量人口入户的功能,评价机制较为复杂。”市发改委社会发展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公众所认为的“积分入户”,其实质是人才引进迁户综合评价积分制政策,与此次的积分入户办法分属两条不同的入户渠道,在政策框架、适用对象、执行主体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具体来看,人才引进迁户综合评价积分制政策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调进干部、招调技术工人等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适用对象为符合人才引进基本条件,且具备一定学历或技术技能水平的非户籍人口。因此,该积分制政策属于人才引进政策而非单纯的入户政策,入户只是人才引进政策需要衔接的事项之一。

“积分入户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在深稳定就业及居住满一定年限的非户籍人口。”该负责人表示,此次推出的积分入户政策由公安部门直接组织实施,且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

申请积分入户需符合三个条件

记者梳理《入户办法》后发现,申请积分入户需要符合三个条件,首先是年龄条件,要求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二是合法稳定居住及就业条件,要求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年限及依法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三是守法条件,要求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情况下,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项只能选择一项进行积分,其中自有住房每满1个月积1分,租赁住房每满1个月积0.2分。”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除居住指标外,加分项还包括养老保险一项,每满1个月积1.5分。需要提醒的是,个人信用和违法犯罪两项为减分项,其中个人信用根据不同情形扣减15-100分不等;违法犯罪根据不同情形扣减150-200分不等。

“每年度一至三季度为统一受理入户申请时间,四季度则为统计积分分值,根据年度计划指标安排数量审批发放入户指标、办理手续时间。”该负责人表示,2017年度全市积分入户计划指标为1万名,自7月17日起,申请人即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www.szga.gov.vn)或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szgz-110)进行申报。(记者 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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