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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产假或有158天 计划生育条例正征求意见

时间:2016-02-26 10:42:19 作者:网络投稿

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也就是说深圳妈妈产假有望增加到158天,无论一孩二孩。

  为配合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深圳又有新动作。据深圳市卫计委官网获悉,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市卫计委组织起草《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拟给符合政策要求的深圳妈妈增加产假30天,这样一来,深圳妈妈产假有望增加到158天,无论一孩二孩。

  《条例》现正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市民可于2月29日之前,将意见或建议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wrwfgc@126.com或传真至88102136的方式进行反馈。

深圳产假或有158天 计划生育条例正征求意见

  深圳产假或有158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这是深圳市卫计委组织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二条规定。

  目前,该《条例》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9日之前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向市卫计委反馈意见。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征求意见稿得以通过,深圳妈妈生育二孩能享受到最短128+30=158天的产假待遇,如果遇到剖腹产等难产情况产假可再延长。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这也就意味着,符合政策的深圳妈妈生育一孩或者二孩都能至少得到158天的假期,即广东产假128天+30天=158天。而在此前,生育一孩,如果深圳妈妈顺产,可享受最短163天的假期,即98天国家法定产假+15天晚育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深圳在广东省规定基础上增加的晚育假=163天;生育二孩,则只能享受98天的产假,随着国家普遍二孩政策的放开,二孩的产假太短没法好好带孩子也成了不少妈妈“不敢生”的理由之一。《条例》规定无疑成为“生二孩”的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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