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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独生子女奖励将出台 每人每月奖励160元怎么申请领取?

时间:2016-09-21 11:11:07 作者:深圳本地宝

今后,深圳市民领取独生子女奖励将更简便,办事的时限也大大缩短!凡是符合奖励条件的市民,每人每月可获得独生子女奖励160元。

  据深圳卫计委官网消息,昨日深圳卫计委公布了《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征求意见。

  该意见稿中显示,今后,市民领取独生子女奖励将更简便,审批时限也将从3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

深圳将出台新独生子女奖励 每人每月奖励160元

  深圳将出台新独生子女奖励 

  9月19日,深圳卫计委发布了《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市民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可于9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传真反馈给市卫计委(邮箱:215447947@qq.com,传真:88125727)。

  市民领取独生子女奖励将更简便

  和以前相比,《征求意见稿》中奖励的对象和范围发生了变化。

  奖励对象:

  根据《征求意见稿》,凡是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民,可享受由政府按月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一)具有深圳市户籍;

  (二)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或失独后再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且未再生育或收养的;

  (三)1980年2月2日之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

  奖励标准:

  凡是符合奖励条件的市民,自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2008年12月31日之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户籍于2009年1月1日之后迁入我市的,自迁入当月起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的奖励金。

  2009年1月1日之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具有深圳市户籍的,自满年龄的当月起计发;属户籍迁入我市的,自户籍迁入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的奖励金。

  奖励金获取更方便

  1、奖励金申请和资格确认流程也更简便了。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只要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后,不再经过公示程序和区级确认,只需要社区和街道两级确认即可。

  2、办事的时限也大大缩短,从过去的3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如果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条件,社区工作站将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则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申请人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查询确认结果。

  3、计划生育奖励金将按季度发放,每季度由市社保部门集中代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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