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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学车将停止散学约考 七类情况可直接申请驾考

时间:2016-04-01 10:46:07 作者:网络投稿
 “139号令”明日起正式实行

  根据“139号令”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今年年底前,全国将全面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此平台,实现驾驶人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

  市交警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4月1日以后,考生仍然在原有的网上车管所自主预约系统进行预约。与此同时,互联网综合平台目前也正在筹备上线中,预计今年年中会正式上线,届时我市驾考网上预约工作将全部转移到该平台上,网上车管所自主预约系统会关闭。

  根据“139号令”规定,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路考。也就是说,科目一合格后,可以先约考科目三路考,再约考科目二。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极大地节省了时间。

  附: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直接申请考试

  (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

  (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

  (五)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六)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

  (七)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但是,不经学习申请的只能是允许初领的驾驶证。如果大型客车驾驶证被注销的,不能直接申请大客车驾驶证考试,只能直接申请允许初领的驾驶证,再增驾大客车。

  相关政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第139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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