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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通过阶梯摇号方式配置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的通告(意见稿)》全文

时间:2019-10-23 08:55:29 作者:广州本地宝

 关于通过阶梯摇号方式配置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地兼顾我市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的公平与效率,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8〕11号)有关规定,现就通过阶梯摇号方式配置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个人有效参加增量指标摇号的累计次数设置摇号阶梯,具体通过增加摇号池中的基数序号实现:

  •   累计参加摇号24次(含)以内未中签的,为1个摇号基数序号;
  •   累计参加摇号25至48次未中签的,为2个摇号基数序号;
  •   累计参加摇号49至72次未中签的,为3个摇号基数序号;
  •   累计参加摇号73次(含)以上未中签的,为4个摇号基数序号。

  二、普通车指标摇号和节能车指标摇号均通过阶梯摇号方式配置,且参加普通车摇号和节能车摇号均纳入累计摇号次数。但同一申请人每期仅可选择参加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三、同一申请人拥有多个摇号基数序号参加摇号时,其所对应的任意一个摇号基数序号中签,则在当期自动取消其对应的其他摇号基数序号,即一人仅可中签一个中小客车指标

  四、已经通过普通车摇号、节能车摇号或普通车竞价获得中小客车指标的申请人,再次申请普通车摇号、节能车摇号时,已有摇号基数序号清零,重新计算摇号次数。

  五、参加指标摇号的累计次数和摇号基数序号数量由系统自动核算,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信息系统个人账号查询。因身份证件信息改变等原因而导致系统自动核算累计参加摇号次数有误的,可通过系统或前往业务窗口进行申诉校正。

  六、上述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附:意见反馈途径

  征求意见稿已在广州交通信息网(http://jtj.gz.gov.cn/)发布,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至11月1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网站等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19年10月22日至11月1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020-96900,根据语音提示转人工客服,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

  (二)电子邮箱:mohunyuan@gz.gov.cn;

  (三)信函: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调控处,邮编510642;(四)网站:广州交通信息网,“政民互动”-“民意征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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