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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新沙小学拟全部拆除重建 附新沙小学最新规划

时间:2017-07-05 10:04:33 作者:深圳本地宝

  6月30日,市规土委龙华管理局发布通告称,新沙小学拟全部拆除重建。按发改立项确定建筑规模核定其新建总规定建筑面积为26280平方米。

福田新沙小学拟全部拆除重建 附新沙小学最新规划

  一、法定图则情况

福田新沙小学拟全部拆除重建 附新沙小学最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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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洲金地地区]法定图则06-1-03地块位于福田区新洲三街东侧,新洲七街北侧。06-1-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配套设施用地R6,用地面积11317平方米,容积率1.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小学,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福田新沙小学拟全部拆除重建 附新沙小学最新规划
福田新沙小学拟全部拆除重建 附新沙小学最新规划

  拟将[新洲金地地区]法定图则06-1-0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规划调整后,06-1-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小学(不小于36班),备注为规划(拆除重建)。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地址:福田区金沙路60号沙头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4、项目现场,地址:福田区新洲三街东侧,新洲七街北侧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网站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福田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313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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