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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盐田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咨询电话

时间:2021-06-16 10:28:06 作者:深圳本地宝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幼儿园坐落于盐田区盐田街道渔民新村,占地面积 1327.41 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828.15平方米,核定班级数量6个。园内设施设备齐全、环境优美,户外活动场地宽敞、温馨舒适。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盐田区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指南》相关要求,盐田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收费标准

  按照深发改[2015]26号文《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盐田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为:

  保教费:4620元/学期(924元/月*5个月)

  伙食费:1900元/学期(380元/月*5个月)

  二、招生对象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幼儿园非小区配套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对象如下:

  小班:2017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共计45人。

  中班:名额已满,暂不招生。

  大班: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共计20名。

  三、招生时间

  集中招生时段内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下现场报名。集中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自行组织现场报名和录取。

  全区幼儿园集中招生时间为:6月10日—7月23日

  报名网址:“盐田区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信息登记系统”

  (报名和信息查询请使用电脑操作)

  网上报名

  6月15日上午9点—6月23日下午5点。

  资料审核

  6月26日—6月28日。(届时以微信公众号“深圳市盐田区盐田幼儿园”通知为准)

  网上摇号(抽签)

  7月8日前,(以区教育局公布时间为准)

  公布录取结果

  7月9日前。(以幼儿园通知时间为准。)

  重要提示:

  1.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时间开放和关闭,关闭后将不能进行操作。请家长务必在6月23日下午5点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集中招生报名和相关权利。

  2.网上报名系统将于7月10日上午9点-7月11日下午5点期间面向前期已注册报名的儿童和家长再次开放,在此期间只能对民办幼儿园志愿进行修改。

  四、报名所需资料

  (一)《盐田区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幼儿及父母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其中幼儿身份证容缺;

  2.幼儿出生证;

  3.预防接种证明。

  说明:港澳籍幼儿,须提供幼儿的港澳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及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

  (1)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须大于50%(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抵押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2)尚未取得产权证明文件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及缴款发票原件。

  2.非自有产权住房:

  申请小区配套园学位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和《内地居民采集表》,两份材料地址须完全一致,其中《房屋租赁凭证》的登记备案时间须在2020年6月1日前;申请其它幼儿园学位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家庭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3.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等。使用祖辈房申请学位的,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四)居住证及社保材料(深户儿童无需此项材料)

  非深户儿童父母均为非深户籍的,父母至少一方须提供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非深户儿童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一方应在深居住满1年,还须缴纳在深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提供父母一方有效的深圳居民身份证。

  (五)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五、资料审核方式

  1.报名资料审核的方式为现场送审,请家长完成报名后,凭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报名号”(也将作为抽签号使用),按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资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审核,审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资料审核将在片区内指定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承担审核任务的幼儿园与家长报名的幼儿园以及最终被录取的幼儿园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现场审核存在问题的,可以在资料审核期间补充材料并复审一次;最终审核结论将作为录取依据统一应用于全区幼儿园。

  3.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的,父母一方须提供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无法提供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入读盐田区幼儿园。

  六、招生片区及规则

  1.招生片区:

  在集中招生阶段面向盐田片区(盐田街道)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进行招生。

  以住房证明资料为认定依据,每位适龄儿童可在片区内最多选择2所公办幼儿园和1所民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其中两所公办园为平行志愿。

  2.补招规则:

  7月23日集中招生结束后,如幼儿园仍有空余学位,可随时面向片区补招。

  补招环节不再开放网上报名系统,将由幼儿园自行组织实施,按相同入园条件和审核办法组织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料,自行公布录取结果。

  七、录取方式

  (一)生源类型

  分类中的户籍以学位申请人户籍为准

  A类:盐田户籍,盐田自有产权房;

  B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盐田自有产权房;

  C类:盐田户籍,盐田非自有产权房;

  D类:非深户,盐田自有产权房;

  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盐田非自有产权房;

  F类:非深户,盐田非自有产权房。

  (二)录取办法

  按A至F类顺序,依次录取。若符合资格的同类别的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以摇号(抽签)的方式录取。

  重要提醒

  1.采取分类录取、网上摇号的方式,同一类别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时,启动摇号程序;网上摇号由幼儿园组织实施,电子摇号机现场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和相关代表进行操作,现场产生的录取学位即时锁定。

  2.同一片区内幼儿园启动网上摇号的次序,按幼儿园学位数与参加摇号人数的比值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即:录取比值越低的幼儿园次序越靠前。如:A园50学位100人参加摇号,B园50学位150人参加摇号,则B园先摇号。

  3.每名适龄儿童最多可以选择两所公办园和一所民办园,其中两所公办园为平行志愿,不分先后主次,在小区配套园最先批次录取结束后,严格按分类录取和摇号的先后次序确定学位,即:哪一所幼儿园先启动了摇号且获得学位,就锁定已获得学位,不得重复摇号或重复录取。

  4.两个公办园平行志愿的报名人数均少于学位计划数的情况下,教育局将根据报名确认的居住地址就近优先派发公办园学位,若家长放弃派发的公办学位,则顺位由民办幼儿园志愿录取,或在集中招生结束后家长自行联系现场报名。

  5.双胞胎(含多胞胎,下同)摇号规则。双胞胎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需勾选双胞胎选项。现场资料审核时,需递交《双胞胎子女摇号申请书》,在《申请书》上需选“绑定”或“不绑定”。若绑定摇号,则双胞胎同中或同不中;若不绑定,双胞胎子女将作为单独个体分别参加摇号,有可能产生不同幼儿园录取的情况。

  八、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55-25164780

  接听时间:6月15日-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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