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闻 | 高铁火车 | 航班动态 | 公交新闻 | 公路客运 | 竞价摇号 | 驾照学车 | 车管新闻 | 生活资讯 | 深圳免费 | 手机版
首页 >> 生活服务 >> 正文

深圳医疗基本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将带来什么改变?10大看点详解

时间:2016-09-02 10:15:48 作者:网络投稿

  9、违法执业将被记分 完善诚信管理机制

  《条例》规定,建立和完善医疗行业诚信体系,记录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陆钰萍解读说,《条例》借鉴了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的做法,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师累积记分制度,并将记分与行政处罚挂钩,将对医疗机构和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管从“点”连接成“线”。医疗机构和医师就像领了“驾照”,违法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被记分,记分累积到一定分值,将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的行政处罚,最严重的将被吊证。

  10、推行医师“业必归会”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将卫生行政部门的部分具体事务交给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推进行政部门简政放权,打造“小政府,大社会”,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根据《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等方式依法将部分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医疗行业组织承担。医疗机构和医师应当加入市医师协会,并授权市医师协会履行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考试,医师执业注册和备案,医师定期考核,对会员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准则的行为予以惩戒等法定职责,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陆钰萍解读说,国际上实行行业组织注册的国家,均要求医师加入行业协会;《条例》也借鉴了律师、注册会计师“业必归会”的制度。根据立法民意调查,74.10%的医务人员认为有必要加入行业协会组织。

上一页  [1] [2] [3] [4] [5] 

注:本站部分文章收集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修改、删除,谢谢!